市政照明路灯的标准
一、机动车道照明标准亮度要求根据道路等级(快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)和交通流量,路面平均亮度需满足:快速路/主干路(Ⅰ级):平均亮度 ≥ 1.5 cd/m²次干路(Ⅱ级):平均亮度 ≥ 1.0 cd/m²支路(Ⅲ/Ⅳ级):平均亮度 ≥ 0.5 cd/m²均匀度限制亮度均匀度(最小亮度/平均亮度)需 ≥ 0.4,避免局部过暗或眩光。眩光控制阈值增量(TI)需 ≤ 10%~15%,防止灯光对驾驶员造成视觉干扰。二、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照明平均照度:主干路人行道 ≥ 10 lx,支路 ≥ 5 lx最小照度:不低于平均照度的 1/3特殊区域:学校、医院周边需提高照度至 15~20 lx三、特殊区域要